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。DAMA 和各种关于数据治理的书籍和材料,都有提到组织架构层面上的数据治理工作,如成立数据治理委员会,任命责任人,分配各种角色,等等。甚至有些材料认为,这是进行数据治理的必要条件和首要工作。
然而,从我自身的治理实践和其他团队的工作成效来看,有没有治理委员会之类的东西,并不是本质问题,而是在于能不能获得资源支持。
数据治理本身是一种工作,需要消耗资源。没有资源投入,什么委员会、角色、岗位,都不过是一个名词。团队、组织、公司愿不愿意为一项工作投入资源,取决于这个工作能否解决业务问题,带来回报和收益。
所以,搞数据治理,首要工作,一定是要回归业务问题本身。你要搞数据治理,是要解决什么具体业务问题,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,需要投入多少资源。这才是首先要搞清楚的。若脱离了具体业务问题,只摆弄空洞的数据治理概念,理性的组织不可能会持续投入实质的资源,治理工作最终失败基本是必然的。
DAMA 等权威材料、标准和书籍,很适合作为参考,但不适合直接用于指导和实践。据笔者观察到的,凡是照搬 DAMA 到治理工作的,全都遭遇了阻滞或失败。也许根本原因在于,数据治理本身和具体业务十分紧密,面对的问题都是十分具象的,实践属性很强。DAMA 这种主要是理论设计的产物,自然无法指导实践。
DAMA 的地位类似于计算机网络的 OSI 七层模型,理想,清晰,完整,优雅。但市场最终选择的是在实际业务中锻炼出来的 TCP/IP模型。不过,这不妨碍于我们把 OSI 七层模型用于学习和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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